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(2017起)
2018年春运火车票提前30天预售,不再是去年的提前60天预售。
那么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是怎么收取的呢?
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如下(2017起):
开车时间前15天(含以上)退票的,不收取退票费;
开车时间前48小时至15天的,按票价5%计;
开车时间前24小时至48小时的按票价10%计;
开车时间24小时以内的按票价20%计.
另外改签或变更到站需要注意的是:
开车前48小时~15天期间内,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,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,仍核收5%的退票费。
办理车票改签或“变更到站”时,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,退还差额,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。
退票费计收方法:
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,尾数小于2.5角的舍去、2.5角以上且小于7.5角的计为5角、7.5角以上的进为1元。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。
改签或变更到站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,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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